这款男人,情魔还是情圣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发表时间:2006-6-26 17:16:13 人气:
这款男人,情魔还是情圣
文/黄勇
“有这样一款男人”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罗伯特的故事,也带来了与罗伯特有共同点的那一类男人的形象----他们温文尔雅,风度翩翩,具有吸引女人的特质,同时不拒绝女人的接近,受女人欢迎、对女人宠爱的个性难免会被人评价为“花花公子”,但这个“花花公子”在某种关键的时刻的行为却让人眼前一亮、心中一惊,然后这些令人唏嘘不已的行动又足以颠覆他先前的“花花公子”的形象。他们的身上似乎带有亦正亦邪元素的综合,他们不是传统价值观中专一、忠诚的好男人的代表,但也绝非毫无道德底线的放浪之徒。话说“存在即合理”,这类男人的存在有他闪光的地方,也有常人看来不可思议之处,他们是花花公子,还是风流君子?或者,就根本哪顶帽子都不能扣在他们的头上。
我过去工作过的俱乐部,组织了一个旅游团来中国,我在北京与老朋友们重逢了。寒暄之后,我急切地打听罗伯特·乔丹的消息,但得到的回答仍和我前两次在悉尼时听到的一样,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但可以肯定,他仍在澳大利亚的某地游历。
罗伯特·乔丹是我的好朋友,他也是一个非常奇特的男人。
我开始与罗伯特做同事时,他已经快58岁了。但他长得仪表堂堂,风度翩翩,更兼为人谦和礼数周到。所以,他是俱乐部中最受欢迎的职员,尤其是特别受女性会员的欣赏。但也有人对他有所非议,认为他总是故意向女性“放电”,围绕着他的绯闻不断。一些保守的老妇人,认为他是难以收性的“老花花公子”。
对于别人的垢语,罗伯特从来不去计较和争辩。他私下里对我说,他确实喜欢女人。他认为,美女是上帝对人类的恩赐,有什么理由不去欣赏她们?不去虔诚地接纳她们?对美女的熟视无睹,实在是暴殄天物,更是对上天的最大不敬。
说罗伯特故意向女性“放电”,实在是冤枉了他。其实,罗伯特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地真诚以待,并不刻意地去讨好谁。我住在俱乐部旁边的北悉尼,他住在悉尼东部。因为不好停车,有时我去市区办事,就搭他的“顺风车”。但“顺风车”每次都成了“专车”,罗伯特永远把我拉到我的目的地才让我下车。我也曾提出,只要把我放在顺路的街角,然后我自己再走几步就行了。但罗伯特总是说,不管有多绕远,他总还是坐在车里,不用费劲。而我是用腿走的,要比他费劲得多。所以,宁肯多绕点远,也应该把我送到目的地。他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What's friend for?”
罗伯特的真诚感动了我,我相信同样也会感动别人。所以,有人对他产生好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凭着他自身的魅力,他根本用不着“放电”,就会使不少女性为他着迷、被他所吸引。如果硬要指责他,那就是他对自己的追求者太过包容,很少拒绝她们的追求。
罗伯特喜欢女人,但我不认为他是花花公子,因为,他对女人是极为尊重的,他从来也没有过轻视和玩弄女性的态度。只不过他是选择了与常人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当我们成为好朋友后,他曾对我说,他无法理解中国人在事业和生活上的思维模式。他说,中国人往往是勤奋、忘我地工作,但在私生活上却是畏畏缩缩,对个人享乐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负罪感。难道享受生活是一种罪恶吗?
我也曾问过一些罗伯特的追求者,明明知道他身边的女性很多,为什么还要和他来往?她们的回答极其相似:“从别的男人那里,我们了解了什么是男人。但从罗伯特那里,我们知道了什么是爱!”
对于她们的问答,我起初并不是十分会意,直到发生了后面的这件事,我才真正明白了她们说的是什么。罗伯特的一位女朋友叫特芮丝,被诊断患了不治之症。罗伯特想尽—切办法为她治疗,拼命要把特芮丝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大夫告诫患者不可饮酒,作为澳洲藏酒协会资深会员、喜欢品酒的罗伯特,竟然戒酒了;罗伯特不顾自己年过花甲的高龄,陪着特芮丝去练瑜伽;他还不断地向我打听中国气功、中医等方法,希望从中另辟蹊径。
在特芮丝被确诊后大约六个月的一天,罗伯特满脸忧郁地对我说:“我准备辞职了。”我惊讶地问:“为什么?”“特芮丝已经到了晚期。她希望能够在我的陪伴下,走到生命的终点。”“?!”“她过去一直说,想和我驾车周游全澳洲。现在是帮她实现愿望的时候了。我不知她的生命能够支撑到多远,但我会陪伴她走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三天后,罗伯特驾着新买的四轮驱动车,来和我告别。车里装满了药品和医疗器械,还有—些生活用品。脸色苍白的特芮丝,裹着毯子斜靠在副驾驶的座位上。她的眼睛里闪着光,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和幸福。我轻轻地拥抱了特芮丝,她的面颊很凉,令我感到—阵酸楚。我又转到罗伯特那一边,将一部当时最新型号的手机,塞到他手里,然后叮嘱说,路上多保重。—定要保持联系!罗伯特点了点他那已经花白了的头,然后轻缓地驱车上路了。
我一直在等待他们的联络,但自从离开后,罗伯特再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也没有和其他任何人联系过。我相信,在他的世界里,已经只剩下他和特芮丝两个人了。直到一年后,才传来特芮丝已经去世的消息。但罗伯特并没有回来,听说他仍在继续旅行。他一定是在坚持游遍全澳洲,去实现特芮丝的遗愿。
有人说,因为特芮丝太优秀了,所以值得罗伯特这么去做;有人说,因为罗伯特过去太滥情,所以他要这样去赎罪;有人说,因为他们太浪漫,所以要演绎出感人的最后一幕。但我知道这一切的发生,对罗伯特而言,其实并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仅仅因为他是罗伯特·乔丹!仅仅因为他懂得爱!他只是在做一件认为应该做的事情。
我拜托俱乐部的朋友,只要有了罗伯特·乔丹的消息,一定马上通知我。我想再次握着罗伯特的手,也对伤心的他说一声:“Hi,What's friend for?”然后给他讲一段中国贾宝玉的故事。
评价重心:这种爱是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
看待罗伯特这类男人,有两个角度。站在欣赏接纳的角度上,便会感到罗伯特是个很真实、对待女性也比较真诚的人,他对女人的爱是一种广义的爱,可以说是对美的欣赏和追求,包含尊重快乐友善真诚的成分,如果女性感觉到并且接受这种欣赏和追求也是一件给人带来愉快感受的事情。另一个角度,是站在小心谨慎的立场上,罗伯特是个有“老花花公子”嫌疑的人,如果跟他没有什么特别的接触或者切身的感受,自然就会本能地远离他。罗伯特的价值观可能不太符合我们主流的价值观体系,如果是抱着宽容、接纳的态度,那么罗伯特的这种真诚和友善就会给人带来美好的感觉,但如果谁一旦试图将他的这种爱占为已有纳入带有相对自私的有占有欲的爱情里,那可能就会受到伤害了。
有人说“人之初,性本善”,也有的说“人之初,性本恶”。人本身就是善恶的结合体,关键是你站在怎样的立场上去看。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女孩,很晚才下班,独自走夜路的时候,看到前方站着一个男人,她像捞到一根救命稻草似的,走到那个男人面前,请求他送自己回家。男人很绅士地答应了,并把她安全送到目的地。女孩子向这个临时护花使者致谢时,这个男人反而说谢谢她的信任。而实际上,他本来是打算抢劫她的。这个故事比较有意思,这个女孩对该男人善意的信任激发了他心中善的一面。把这个故事拿到主人公罗伯特身上;就可以看到罗伯特为他的临终女友所做的事情是他的真实的善的自然流露,是人性中最闪光的善的升华。这种程度的爱可能就超越了男女的情爱和性爱,而上升到了对生命的爱和尊重,是爱的升华。弥留之际的特芮丝在步入死亡的前一刻,肯定是非常恐惧的,但她在罗伯特的悉心照顾下,“眼里闪着光,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和幸福”,可见,罗伯特给她生命中带来的最后的这些幸福是别人所不能给予她的,有些不可替代的意味,是她生命中的最后的光彩。从这个角度上讲,罗伯特的爱甚至可以用伟大这个词来形容了。